
護理組長職責:
一、護理組業務之督導執行。
二、有關服務使用者保健醫療業務之策劃、擬訂及執行與記錄。
三、護士工作分配及考核事項。
四、一般行政業務處理。
五、與各特約醫院、診所聯繫醫療相關事項。
六、聘請並聯繫醫師或醫療相關人員講習醫療保健。
七、醫療器械之請購補充及報銷事項。
八、協助執行護理工作。
九、其他上級交辦事項。
白班護士及復健人員職責:
一、有關服務使用者入院時健康檢查,入院後復健醫療之執行與記錄。
二、一般治療工作之執行及協助事項。
三、指導、協助服務使用者服用藥品,及服藥後反應之追蹤。
四、協助醫師為服務使用者做各項健康檢查及治療並記錄於護理紀錄上。
五、指導服務使用者及本院員工飲食衛生及環境消毒。
六、服務使用者及家屬與本院員工之衛生教育。
七、服務使用者定期健康檢查、定時量體重、量血壓、測血糖等工作之執行與記錄。
八、醫療儀器之使用保管與維護,敷料及器械消毒事項。
九、醫療保健業務資料之報表填寫、彙集、統計事項。
十、處理臨時發生之意外事件。
十一、辦理服務使用者住院之轉診及院外就醫等事項。
十二、與本院其他組室業務之協調合作事項。
十三、其他上級交辦事項。